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離開ireland已經兩個月了,沒有一天忘記過她,沒有一天不想回到那裡的生活。
「回來」這個決定到底是對是錯,我自己也不能給一個絕對的答案,我覺得是錯的,但也希望是對的、是值得的。
放棄我嚮往的生活,放棄期待的生活水平,放棄爭取可以繼續留下來的簽證,跟朋友說再見。
這一切一切......到底值得不值得?
媽讓我覺得,我為她放棄的一切很不值得,或者說,我覺得自己很可笑。
現在陪媽回內地看朋友親戚,走過的風景都無法在我的腦海印下多深的印象,這些對我來說都不甚特別的了。大概是我的眼裡只容得下歐洲跟愛爾蘭了。
WHV的朋友問起過我,會不會想回去,這答案是篤定地清晰,不用考慮、不用猶豫。
「有生之年一定會再回去,年紀大的時候我會到那邊渡假的」
不管值得不值得,現在也只能在一個令人討厭的城市裡忍耐了。
有些人值得用一輩子去紀念,甚至幾個世紀。
有些地方值得你用一輩子去嚮往,去熱愛,去留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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