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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人在生命不斷尋找著那個對的人,他們也許耗盡一生時間也找不到,也可能經過很多荊棘後找到。

過程當中,有沒有曾經覺得要是那個他沒有那樣粗心就好了,要是另一個他再溫柔點就好了。

也有人是這樣想著,要是他們兩個、三個,可以混合在一起就好。這個缺點丟掉,那個優點補過來,這樣就剛剛好,很完美,不用再找下去了。

不過這樣的想法永遠只會是個夢,沒有人是十全十美。有人覺得自己的那個他很完美,那是因為他的缺點已經被優點蓋過了,你已經忘記人是沒有完美的定律。在優點跟缺點的天秤上,要是兩邊剛剛好,或者缺點比優點重了的情況下,往往就會記起人是不完美的現實。

有些人發掘缺點的能力比較強,在他們眼裡,總是沒辦法不注意那個人身上的不好。慢慢的,他們就開始不喜歡,討厭......

但是很多時候我們都不會把這些東西看得很重,因為感覺往往支配了自己的意識。

別人問你為甚麼喜歡他,你除了知道自己喜歡,其他都不會知道,因為喜歡沒有原因。但是當你對他沒有了所謂的感覺,視線好像慢慢變得清晰,連那個人的身體都要看穿似的。你會開始作出平衡、比較,告訴自己不喜歡。

感覺這回事,一點都不好、一點都不能相信,因為它既會欺騙自己,也會瞞騙別人。

當這樣的經歷太多的時候,慢慢人好像就變得麻木了,不再有感覺。等到有一天,你一轉頭,有人和你四目相對的時候,你又會變得沒有理由的去喜歡一個人了。

不要太挑剔的話,那可能就是那個「對的人」;太挑剔的話,你可能就會因為那一點點放棄了。

也許就是因為那麼的一點點,人才會不完美。而那一份不完美,剛剛好就成為了人們心中的渴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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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eriswo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