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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前,本心不願,但有時候不是說願意與否,是必須,
選擇跟上司夥伴們「轉移」到了另一家更大的公司。
那時候想著「我就待三個月,三個月我撤了。」
但是我最不願的時間發生了,誰會想到,我居然,待了整整一年。
不是因為無法下好決心然後行動,而是,每次每次,我都自私不起。
我喜歡我的兩位上司,也打從心裡尊敬。
我撤了,就剩他們兩個,不忍心。
儘管對方當初轉移的時候承諾了一年不變,但很快也沒有了所謂的說法。
好,我笨。
最近她們也有了要離開這裡的打算,
我總算能放下自己那些自以為是的心理負擔,把一直不敢說的意願,告訴了她們。
這個時候再不離開,我想,我以後會後悔。
不是把所有看似安定的事情湊在一塊,就能無憂。
又或許,只是不甘心。
不甘心不知不覺被磨去所有稜角,
自我被封塵掩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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